家具形态设计中的空间创造方法探析
作者:  出处: 加入时间:2010-07-07 09:22   点击数:
、家具的形态

  文件柜家具,在我的理解它们是各式各样的、不同空间性质的,在样式上他们就像自然世界的动植物一样,具有着各自应有的形态。

  绝大部分消费者购买家具时,首先完成的行为是:观看。所谓“观看”,就意味着捕捉眼前事物的某几个最突出的特征。当家具面对观察者时,所呈现出来的外部形态特征是直接的,是三维空间的,而家具的形态是通过形态元素的组合与变换来产生不同的空间差异性的,提供了观察者认知所需要的信息。这些构成家具形态的基本元素包括点、线、面、体,在二维和三维空间中,形态元素及其组合所呈现出的视觉特性不同,表达的情感也有较大差异。只有当设计师彻底理解和正确运用这些形态元素去组成家具的形态空间,才能设计出符合人们视觉需求的家具产品形态。

  刘文金教授从不同的角度(如审美、艺术创作、工艺技术等)来研究家具形态,从“设计”的角度出发来探讨家具的形态构成要素、形态构成的方法、形态构成的途径是研究家具设计的有效的方法之一。可以将其视为一种理性的思维模式,其逻辑性表现在:将“设计”的概念与“家具形态”的概念联系在一起,从“设计”的概念出发,了解什么是“设计”,“设计”工作的内容是什么,再与家具形态的构成要素进行比照,找到家具设计工作的“突破口”。

  2、空间中的“虚”与“实”

  通常我们谈论的文件柜家具的空间指的是其几何意义,是可以被限定的,是由其外部和内部物体单独或者共同决定的。

  在几何学中,空间按透视投影体系可以分割成二部分:物空间、中空间、虚空间,而人们更习惯直接将空间一分为二,即视点前与视点后,并称视点前的空间为“实”空间,称视点后的空间为“虚”空间。其实,所谓“虚”与“实”,不过是一个抽象化的概念,但它又是客观存在的现实。在日常生活中,无论一幅画,一部电影,一个建筑作品,乃至城市建设等等,这些由艺术家们所创造出的形象是“实”,引起欣赏者的想象是“虚”,而由形象产生的意象境界才是虚实的结合。

  设计形态中非实体的意象都是空间的范畴,是精神与形态的呼应对立关系。虚实空间同时存在一个形态中,虚空间存在于实体空间的空缺部分,是在“力”的范围内。形态元素在组织过程中,诸如旋转、围合都会产生空洞的张力,其“留白”的虚空间是对动态实体的互补,实体形态用物理学中“力”的量解方式取得空间虚实相生,互相渗透的效果,从特定空间的心理反应塑造了形、空间、动态的虚实面貌,用虚与实的意境传达了设计的目的,显示生命时代的设计形态的美学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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