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具工人的转变
作者:  出处: 加入时间:2015-01-11 23:47   点击数:
       上世纪80年代,是中国家具从传统走向现代,由单一走向多样的过渡时期,由于当时尚无具有一定规模的现代工厂出现,家具制造主要由家具小业主来承担。小业主一般以家族作坊的形式接受家具订货业务,以销定产。这一企业运作模式也就决定当时的劳资关系和用工制度。 在家族小作坊中,业主既是企业的投资方,也是企业的技工,本人亦要参加劳动,一般带1~2名学徒,再雇佣几名助手。劳资关系表现为师徒关系或雇佣关系。

     学徒工进场进店学徒期均为三年。三年内基本上学不到什么技艺,师傅也不会传授技艺。学徒工要当佣人使用,如倒马桶,烧饭,还要为师傅及工头买早点,大饼油条、粢饭团、小“馄饨”,要什么买什么。如果干得不好,还可能被解约,即被辞退回家。学徒工期间每月工资1元钱或更少,仅够理发和上澡堂沐浴之用。三年师满什么技术活都不会干,所以还得再学三年才能真正掌握一门手艺,或木工,或漆工或沙发工,或店员。不管是进店还是进场都得有保人,保人要有财产,保人要为担保者代签合同,以后如发生什么纠纷,保人要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雇工人数由承接的生产任务而定,一般小业主长期聘1~2名即可,任务重时再雇佣零工,零工一般一月一聘,或按批次的任务定时间。雇佣工的工资一般一月一结算,有的拿计件工资,也有钟点工。技术好的老师傅工资最高,在不同工种中,木工待遇较低。长年工的续聘或辞退一般在端午、中秋或大年夜确定。为了保住饭碗,工人相互之间都没有技术交流,十分保守。


     90年代,家具企业逐步成为了地方国营或集体所有制企业,企业规模也有所扩大。由于企业所有制的变化,企业的用工制度也发生了根本的变化。工人由雇佣工变成了工厂的主人,工人享受由工龄和技术级别规定的等级工资,基本上实现了按劳取酬,虽然工资不高,但工资差别不大,上到厂长书记下到普通工人最大级差也不会超过三倍,而且都享受同样的劳动保护政策。由于企业性质不同有大劳保和小劳保之分,那也只是因病住院时报销的比例不同而已。家具企业员工的来源,一是城市的失业工人,二是周边农村的农民。特别是在大跃进中更吸引了大量的农民工进城,他们应该是真正的第一代农民工。唯一不同的是他们完全可以选择在城市落户而不受限制,他们不想放弃农村户口和土地,以备不时之需。随后开始了被称之为“水泼不进,针插不进”的严控城市人口增长的政策,这批人就永远失去了成为城市的希望,尽管他们在城市干了一辈子,所以我称他们为中国第一代农民工。
本文原创者:洛阳文件柜厂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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