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具售后承诺需由合同制约
作者:  出处: 加入时间:2015-05-18 23:49   点击数:

      由于国家标准规范缺失、市场监管不够完善。 不仅保修内容有限制,质量问题的鉴定也存在问题。家具出问题后商家派人检查,结果也是商家说了算。而质检机构的费用并不便宜,如果鉴定结果非质量问题,费用由消费者出,花一笔冤枉钱不说,问题更得不到解决。

      同时,一些家具生产厂对保修的条件十分苛刻。比如家具上的划痕、污迹等不在保修范围;实木家具因含水量变化出现了变形现象,也不保修。此外,“人为损坏”是众多家具品牌都设定的非保修范围,但“人为损坏”究竟包括哪些内容,却没有一个品牌说得清楚。造成维权难的另外一部分原因是很多商家承诺全保修往往是口头上,没有体现在合同上。合同只能按照统一的样式签订,另加条款不符合规定,鉴定机关也不一定承认。然而,这种说法是商家逃避售后行为的一种误导消费者行为,买卖合同不仅可以在该合同内增加条款,甚至可以另写一份附件,都具有法律效益。在此提醒消费者,应有足够的自我保护意识,签订合同时,要将厂家的口头承诺落实到书面,并保存好相关的合同、发票、售后服务单据、发货单等证据,日后若出现纠纷,有据可依。消费者可与商家协商解决,进而向卖场、消费者协会求助,最后向法院寻求解决。

本文原创者:洛阳铁皮柜厂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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