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具以旧换新试点的产品范围包括柜体、沙发、床具、桌椅4类可移动家具。购买的新家具与交送的旧家具应为同一种类、同等数量,按柜子换柜子、沙发换沙发、床换床、桌子换桌子、椅子换椅子大类对换,无大小、材质等限制。条件看似宽松,但在实际操作中颇受诟病。除了定制类家具被完全排除在以旧换新行列之外,实际操作中种类对应的要求非常严格,比如想购买的新沙发为分体结构带有塌,那么则需用两件旧沙发来兑换,否则多出来的部分不能参与以旧换新。
另外,对于一些有刚性需求的消费者来说,家中没有旧家具,若想参与以旧换新也只能通过变通的招数,如去二手家具市场淘些旧家具。按照试点规定,以旧换新的10%补贴应该是在消费者参与其他打折活动之后再享受的一项优惠活动,且规定要求“不得采取任何方式限制消费者同时享受企业促销优惠和政府以旧换新试点补贴”,让消费者真正享受到实惠。但在实际操作中,有时如此优惠的价格并不能如消费者所愿。不少家具品牌在面对消费者时准备两种方案:一种是以旧换新的优惠;另一种是直接打折的优惠,让消费者选择。在具体计算成交价时,甚至还出现了消费者不参与以旧换新,价格还更便宜的情况。虽然卖场都表示发现商家如此就会严惩,但操作过程中此种情况确实出现过。
对参与的卖场而言,部分卖场内参与商家数量并不多,参与的商家也并非所有商品都参与以旧换新活动。对于参与的卖场和家具企业来说,以旧换新能够拉动消费、带动销售是不争的事实,但在实际操作中,卖场需要做很多的工作,耗时耗力,因此业内人士呼吁操作流程可以做得更加简单易行。按照要求,所有参与以旧换新的产品的图片、价格、规格等各项信息都需要上报北京市商务委,并在各自官网上进行公示,但由于政府系统和企业系统并不能完全通用,卖场方面需要人工报录相关信息,人工和时间成本较高;其次,所有的补贴都是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打入消费者账户,但消费者提供的是不同银行的账号,这也给财务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难度;再次,据了解,由于卖场负责审核消费者的各项信息,在申请补贴时需要提供相应的资料,需要复印和留存消费者的身份信息、购买信息、发票、凭证、申请表等,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部分卖场参与的积极性。